何景明

明朝时期官员
何景明(1483年8月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shī]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
何景明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1][2]

人物生平

明成化十九年(1483),何景明出生,其母李氏梦见太阳落到了自己怀里,所以取名景明。
成化二十二年(1486),景明三岁时,其长兄景韶中了举人。二哥景阳也学有小成,这激励了何景明。景明天性聪明,六岁可以对联,八岁可以写文章,读书强记能力很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