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乡

上海崇明县大同乡
大同乡地处县境中部偏西部位,东侧毗邻新河、新民乡。历史上曾经历多次行政区划变更,最终在1957年合并成为大同乡,并在1984年恢复乡级建制。[1][2]

历史沿革

大同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民国时期,当时该地区属于东安、东平两乡的部分区域。随着时代的变迁,该地区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包括浜镇、永平、天仙等多个乡镇的划分。到了解放初期,该地区被划分为浜东、东平、泯东等五个乡。1957年,这些乡合并为大同乡,并在次年成立了大同人民公社。1984年,随着政社分离,大同乡再次以独立的行政单位出现。

自然地理

大同乡总面积约为15.74平方公里,拥有可耕地约15,707亩,是该县面积最小的乡。该乡地理位置独特,东接新河、新民乡,南邻鳌山乡,西靠鳌山、建设乡,北依东风农场、长江农场。乡内人口密度较高,平均每平方公里居住着超过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