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93年的法律专业,1996年成立法学院,设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学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法学院,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位居全国前20%。
学院介绍
学院现设有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并设有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和法律基础课部等教学研究机构。 经过十余年的建设,法学院现拥有国际法学博士点和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等七个法学硕士学位点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