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年间,霞云岭地区属神宁乡。民国五年(1916年),属房山县九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属房良联合县一区。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房涞涿联合县九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属房山县九区。1949年,属房山县一区。1950年,属房山县六区。1954年,属龙门台、庄户台、四马台、三流水、霞云岭、石板台、上石堡、下石堡、大草岭、北直河10乡。1956年,属 堂上、龙门台、霞云岭、石板台、北直河、下石堡6乡。1958年,属下石堡、霞云岭、龙门台3乡;同年,划归周口店区,设霞云岭人民公社。1961年,属房山县。1983年,公社改乡。1986年,属房山区。2020年末,霞云岭乡常住人口有4885人。[1]截至2019年,霞云岭乡下辖15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霞云岭乡霞云岭村。 2011年,霞云岭乡工业总产值33.3万元。地方财政收入508.2万元,比上年减少2.4%。各项税收2344万元,比上年增长3.9%。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