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郡,中国古代郡名,于西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年)首次设置,治九原县(今内蒙古包头市西)[1][2]。五原郡辖境为当今内 蒙古后套以东、阴山以南、包头以西和达拉特、准格尔等旗地。[1] 秦始皇设九原郡,西汉汉武帝时,秦九原郡的东部地区改为五原郡,西部地区改朔方郡[2][3],其中五原郡下辖16县隶属并州。王莽改五原郡为获降[2],东汉建武五年(公元29年),五原郡为卢芳所割据;汉献帝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废五原郡[4]。魏晋时,五原郡为鲜卑、羌胡所占据。[5]西魏以大兴郡改名重置,治今陕西定边县,隋开皇三年(583年)废,唐天宝元年(742年)复置,乾元元年(758年)改为盐州。隋大业初重置,治九原县(今内蒙古五原县西南黄河北岸),后废。[1]东汉有文字记载的五原郡郡守仅有随昱、耿夔、陈龟、郭鸿、崔寔、王智、督瓒[zàn]七人。[6] 建置
五原郡[7]为战国时赵国及秦始皇所置九原郡之东半部。九原郡一带在古籍中被称为北假、河南地。赵武灵王二十六年(前300年),赵国“攘地北至燕、代,西至云中、九原”,将河套地区纳入赵国版图。战国末年 ,河套地区为匈奴所据。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置九原郡,号为新秦,此即汉代之五原、朔方二郡。秦末,河南地又为匈奴所据。
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年),匈奴侵入渔阳、上谷,杀千余人。武帝令车骑将军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遂略河南地,至于陇西”。汉军向北掠地至北假,遂以秦代九原郡故地“置朔方、五原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