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长质量奖

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奖项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1][2][3]由山东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和省长审定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为山东省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分设“山东省质量管理奖”和“山东省质量贡献奖”2个奖项。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可以设提名奖

基本简介

评奖办法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每年度评选一次。在组织或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市和部门推荐,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