蕺[jí]山学派,是由明末大儒刘宗周创立的儒学派别。因刘宗周讲学于家乡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城北的蕺山,学者称其为蕺山先生,故学派被称为蕺山学派。学派代表人物除了刘宗周,还有黄宗羲、 陈确、张履祥等,提出了许多背离理学的思想观点,并力图对王学 “补偏救弊”。[1][2] 明末朝政腐败,土地高度集中导致贫富严重分化,民族矛盾高涨,国内阶级矛盾尖锐,理学和心学几乎也都成为士人获取功名利禄的工具。[3]这些条件促使各大思想学派林立,蕺山学派就是其中之一。[4][5][6]蕺山学派经过东林书院时期的理论酝酿,到天启五年(1625年)刘宗周提出“慎独”思想,标志着该学派正式形成。此后刘宗周创办证人书院,使蕺山学派在组织上形成独立。证人书院建成后,刘宗周开始独立办学,主讲伊、洛主敬之旨,倡导“证人”学说,四方学子前来就学,一时门庭若市。刘宗周殉节后,蕺山一派弟子或殉节尽忠,或归隐,或改换门庭,导致蕺山学派分化,形成以黄宗羲、陈确、张履祥为代表的三大分支,其中以黄宗羲为代表的梨洲学派较为完整地继承刘宗周学说。[7][8] 蕺山学派提出很多思想观点,刘宗周提出标宗的慎独学说,力倡“诚敬”以补“良知”弊端,同时提出“良知不离闻见”与“求道之要,莫先求心”的认识论,将人欲看做人的生理的自然要求的人性论。[2]黄宗羲反对宋儒“理在气先”之说,并在《明夷待访录》中提出民主与法治等社会改革思想。[2][9]陈确提倡“事事求实”的学风,强调理欲不可分,提出“天理正从人欲中见”等观点。该学派代表作有刘宗周的《论语学案》《中庸首章说》等,黄宗羲的《孟子师说》《宋元学案》等,陈确的《大学辨》等。[2][10]蕺山学派提出以气为本的一元论和无神论,以民为本的政治理论以及重气节的民族思想和道德思想,是明清之际进步思潮的先导,是明末清初浙江一带最具影响力的学术流派之一。[11][12] 诞生背景
社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