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区划地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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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是民政部机构改革后的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民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 民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