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财政实施产业政策的一种手段。指政府依据经国会批准的“财政投融资资金计划”,运用部分保险、邮政储蓄、发债、借款等有偿性财政资金,对特定的特别会计帐户、政府机构、公社、公库、公团和地方公共团体等进行投资或贷款的财政收支活动。又称“财政投融资”。
释义
财政政策金融是政府特别会计的组成部分,后者同政府一般会计一起,构成政府总预算。在世界各国的财政收支中,均存在着或明或暗、规模不等的财政政策金融活动,但把此项活动单独列为预算的一个类别,并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文加以管理,却只有日本一国。 历史
日本财政政策金融活动始于明治初期。当时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大财团,资金的来源与运用亦不受严格控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财政政策金融活动一度陷入停顿状态。1953年,政府正式编制财政投融资计划,财政政策金融活动开始走上现代轨道。投资资金主要来自接办的美国对日援助返还资金、1953年发行的减税特别国债收入和对外国债发行收入。随着政府兴办的简易生命保险和邮政储蓄业的发展,部分保险收入和储蓄逐步成为财政政策金融的资金来源。60年代后期,日本政府开始发行国债并支持若 干政府单位和私人企业发行政府担保债券,发债收入便成为政策金融的主要资金来源。随着资金来源途径和规模的变化,资金运用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政府的投资和贷款从集中用于煤炭、电力、钢铁和海运等基础工业部门,转移到电子、石油化学、合成纤维、汽车制造等重化工部门;1965年后,重点转向道路、港湾、通讯、电力和山水治理等部门;70年代后期,则致力于住宅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和扶植中小企业。发展至今,财政政策金融活动已成为日本政府预算的一个重要大类,其规模已达到一般会计规模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