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贷款

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
再贷款,是中央银行贷款的简称,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即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贷给普通客户的资金,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渠道之一,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也是中国人民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之一。[1][2]
再贷款包括四种,分别为年度性贷款、季节性贷款、日拆性贷款和再贴现。[2]1985年,中国开始实行"实贷实存"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再贷款开始成为基础货币调控工具。[3]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再贷款开始承担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金融体制改革的任务。1999年创设支农再贷款(2016 年下设扶贫再贷款),2014年创设支小再贷款。2016年,人民银行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下增设扶贫再贷款,引导扩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助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3][4]
截至2023年底,除长期存续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外,阶段性工具中仅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和房企纡困专项再贷款仍处于存续状态。再贷款各项工具总额度为37150亿元,余额为30318亿元。增加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后为42150亿元。[4]2026年1月19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

概念定义

再贷款是中央银行贷款的简称。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再贷款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渠道之一。中央银行通过适时调整再贷款的总量及利率,吞吐基础货币,促进实现货币信贷总量调控目标,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和信贷投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