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惕庄(1896-1927),湖南衡阳县人,中国共产党员,革命烈士。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1925年担任李大钊的保卫员。1927年10月18日在北京被捕,11月13日在北京市安定门地区牺牲[1]。
早年经历
1918年,刘惕庄与同乡杨鹤云一同考入衡阳湖南省立第三甲种工业学校矿冶科。次年,他参加了“五四”爱国运动,并参与组建了湘南学生联合会,带领“救国十人团”前往衡阳等地传播革命理念。
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2年春天,刘惕庄与杨 鹤云共同进入由中共湘区委主办的湖南自修大学深造。同年,两人在长沙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23年11月,由于湖南自修大学遭到反动政府的封查,刘惕庄返回衡阳继续开展革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