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黄浦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黄埔概况
黄浦是上海中心城区核心区,以上海的母亲河—黄浦江命名,是上海的经济、行政、文化中心所在地。区域东南临黄浦江,北临苏州河,三面环水,总面积20.52平方公里;全区户籍人口84.29万,实有人口64.03万,工作人口约200万;下辖10个街道,169个居委会。黄浦区是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和伟大建党精神孕育地所在区,承载了上海700余年的建城史和170余年的开埠史,见证了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发展变化。[1] 自然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