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被严格管控的特定类型刀具
管制刀具,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严格管控的特定类型刀具。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中,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1]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刀身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及多刃刀具。[2]
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至第7条的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3]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4]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5]

释义

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1]
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至第7条的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