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卫东,男,汉族,1957年5月生,江苏东台人,1972年12月入伍,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2][3][4][5]
2025年10月17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就涉军问题发布消息,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党中央决定给予何卫东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何卫东开除军 籍处分。[2]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何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何卫东开除党籍的处分。[6]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表决,免去何卫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职务。[5]
人物经历
1981年毕业于陆军指挥学院,2001年就读于国防科技大学。
历任某侦察分队战士、陆军指挥学院学员、侦察参谋、侦察营教导员、侦察处副处长、处长;师参谋长、摩步旅旅长、摩步师师长、某集团军参谋长、某集团军副军长;南京军区副参谋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