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学者为了克服以往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提出了“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任何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都是在投资直接诱发要素和间接诱发要素的组合作用下而发生的。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简介
所谓直接诱发要素,主要是指各类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资源、技术、管理及信息知识等。直接诱发要素既可存在于投资国,也可存在于东道国。如果投资国拥有技术上的相对优势,可以诱发其对外直接投资,将该要素转移出去。反之,如果投资国没有直接诱发要素的优势,而东道国却有这种要素的优势,那么投资国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来利用东道国的这种要素。如一些发展中国家通过向技术先进的国家投资,在当地建立高技术分公司或研究开发机构,将其作为科研开发和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设计的前沿阵地;或者与东道国联合投资创办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学习别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获得一般的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方式得不到的高新技术。由此可见,东道国的直接诱发要素同样也能诱发和刺激投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 间接诱发要素是指除直接诱发要素以外的其他诱发对外直接投资的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投资国政府诱发和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因素。如鼓励性投资政策和法规、政府与东道国的协议和合作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