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焞

宋朝时期官员
尹焞(1071年—1142年),字彦明,一字德充,号和靖,洛阳人,尹洙侄孙,中国北宋学者。唐朝工部尚书尹思贞13代孙、北宋初刑部侍郎尹崇瑞5代孙,世居河南洛阳,为著名理学家程颐直传弟子。宋靖康年间以布衣召见,恳辞千归,赐号“和靖处士”。宋绍兴年间,复如入京,历官徽猷阁待制、太常少卿、礼部侍郎兼翰林院侍讲、太子少师等职。逝世后,追封礼部尚书、太子太傅。元代时追封文正公。清雍正二年(1724),奉圣旨配享孔庙,为七十七先儒之一[1]。《宋史》有传[2]

人物经历

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次年攻陷洛阳,全家遇难。焞死而复苏,被仆人救出,辗转流落到四川。南宋建都杭州后,召回朝廷,历官徽猷阁待制、太常少卿、礼部侍郎兼翰林院侍讲、太子少师等职。力主抗金,与秦桧不合,辞官致仕,寄居三女婿邢纯浙江会稽(绍兴)官署。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卒,葬于绍兴府山阴县五云乡石帆里龙瑞宫山之原。焞逝世后,南宋隆兴元年(1163),追封礼部尚书、太子太傅。元朝时又追封为文正公。

学术贡献

尹焞在学术上,精研《论语》《孟子》,恪守二程“格物致知”说,认为“圣人必可学而至”。其学特点讲究持守涵养功夫,坚持“诚”、“敬”,终于有所成就。他还是宋代“理一分殊”思想的早期倡导者之一,认为理是根本,一切事物都是由理派生出来的。把义与命区别开来,认为“命为中人以下说,若圣人,只有一个义”,这便把“义”这个哲学范畴提高到与“命”、“理”同等的地位。他注重学习,认为只有学习才能明理,才能致知。而学习以致知、明理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做人。尹焞也是和靖学派的创立者,对宋代理学的发展有一定影响。其著有《论语解》《孟子解》《门人问答》《和靖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