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官郡
古代行政区划
创建同名条目
条目
历史版本
编辑
东官郡是
广东
历史上的行政区。
东晋
成帝
咸和六年(331年),将
南海郡
一分为二,划出南海郡的南部和东部,设立东关郡,郡名取自汉盐官“东官”之名,当时南头一地尚有东官盐场。
[1]
东官郡管辖六个县:
宝安
、
兴宁
、
海丰
、
海阳
、绥安、
海宁
。
[1]
隋开皇十年(590年),废东官郡,原东官郡所辖之县包括
宝安县
在内,改属南海郡,结束了设置历时259年之久的东官郡。
[1]
东官郡的辖区包括今广东省中东部的
深圳
、
东莞
、惠州、
河源
、
梅州
、
潮州
、
汕头
、
揭阳
、
汕尾
等
地级市
全境,
增城
、
从化
、
新丰
、
翁源
四个县域,以及
中山
、
珠海
的部分地区,还有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福建的一些地方。
[2]
历史沿革
秦始皇
三十三年(前214)统一
岭南
,在岭南地区设立三个郡:
南海郡
(治在今广东广州)、
桂林郡
(治在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