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学会成立于1982年3月10日, 是中共河南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由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代管。2015年3月,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当选会长。
河南省法学会是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省委、省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河南省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1] 职责任务
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是:团结和组织全省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爱好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治实践,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分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