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寇
中国古代司法官吏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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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寇是中国古代司法官吏名称。商即有之,为最高司法官;周有大司寇、小司寇之分。《周礼·秋官》:“大司寇掌建邦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小司寇“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
秦汉
以廷尉代之。后世除北周外,均不设此官,但习惯上以大司寇为
刑部尚书
的别称,侍郎则称少司寇。
[1]
司寇
演变
西周
初为朝廷大臣,位次三公,与六卿之一,与
司马
、
司空
、
司士
、
司徒
并称五官,掌管刑狱、纠察等事。
武王
时
苏忿生
“以温为司寇”(《左传·成公十一年》)。
成王
时
康叔封
于卫,兼王室司寇(《左传·定公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