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0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于2020年12月29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是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新的家事审判规则。[1][2]

发布历程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于2020年12月29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

解释全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