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明(1887年-1923年),名经庶,字伯明,出生于江苏南京,哲学家、教育家、中国现代哲学的先驱者、中国现代自由教育的倡导人、中国现代人文主义的先驱。近代《学衡》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刘伯明少时就学于汇文书院(即金陵大学前身),后留学日本,曾任日本留学生青年会干事,并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后赴美留学,入美国西北大学研究院攻读哲学和教育学,获博士学位。1915年回国。受聘为金陵大学国文部主任,同时任教于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1年起任国立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前身)文理科主任、行政委员会副主任、哲学教授、代理校长等职。并撰写了《论学风》和《共和国民之精神》等文章刊于《学衡》上,倡导朴茂、求实的学风。[1] 教育思想
刘伯明重视办学理想,主张“一所大学的办学,物质方面设备固求完善,但物质较诸精神则居于次位,盖办学如无理想,则校舍无论如何壮丽,校具无论如何珍贵,其及于社会上的功效必甚微薄,甚至贻害社会,造成自私自利之蠹民亦未可知。”他治学应自由与责任兼备,认为“学校中有两种最难调和之精神,一曰自由,一曰训练”,作为一个学者必须既要有一种自由的精神,又要有一种负责的态度。他倡导四种精神:一曰学者精神,应具自信自得,求真知之贞操;二曰学校精神,即公民精神,注重社会训练;三曰自治精神,即共和精神,对于政治及社会生活能自动负责;四曰自强精神,品性与体格并重。他注重“人格的感化”,倡导“民族的精神”,“民主的精神”,“科学的精神”。他倡导“朴茂”、“惟真是求”的学风,称“我国古来学者最重节操,大师宿儒,靡不措意于斯”,应“不为燥湿轻重,不为穷达易节”。他要求学生“常保持一种‘朴茂’的精神,不要有铜臭,不可有官气”。他从倡导治学中的自由精神出发,提出要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自由,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他批评当时大学教育中对职业目的过分强调而对学生基本素质教育的忽视:“学谋生,不过发展之一部分,以一部分而概全体,非人的教育也”。他主张“不惟年级之观念应行打破,即计算学分之机械方法最好亦能废除”;“一切教育应从人性之全部着想”;“教育目的,在学,为人;凡学,为人。必使人性中所具之本能,得有发展之机会”。他教育导向上,侧重“动的培养”,而非“静的约束”,侧重“干才的训练”,而非“知识的灌输”,侧重“积极的引导”,而非“消极的管理”。他提出“科学的鹄的是求真,即所谓格物致知”,“科学家不承认有神秘的东西,不承认权威,不崇洋,不泥古。科学家是平等的,科学的思想,最能促进平民思想,发挥民主精神”,“我们正处于科学昌明之世,要想成为真正的学者,必须进行严格的科学训练。科学之用于教育,足以培养独立精神和高尚思想,并促进教育的科学化”。[1]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