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炯

南朝的诗人
沈炯(503-561年),字初明,或作礼明,南朝梁武康(今浙江德清县)人,南北朝南齐、南梁官员。[1][2]他是沈瑀的孙子,年轻时因其卓越才能受到重视。他在梁朝担任过多个职位,包括尚书左户侍郎和吴县县令。侯景之乱期间,他被任命为吴郡太守袁正君的代理人。城市沦陷后,他被侯景将领宋子仙俘虏,并被迫担任书记。宋子仙战败后,他被王僧辩赎回,并继续为王僧辩撰写军事文书。简文帝遇害后,他负责起草了各地官员向江陵上表劝进的文件。侯景之乱结束后,他被封为原乡县侯。
他还曾在西魏短暂生活,后返回南梁,历任司农卿、御史中丞等职。陈武帝时期,他担任通直散骑常侍,中丞如故。陈文帝即位后,他因讨伐王琳、拒绝留异而立功,被封为明威将军。晚年,他因病在吴中逝世,享年五十九岁。他的文集共有二十卷,现已佚失,现存《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中有《沈炯集》。

人物经历

沈炯出生于梁武帝天监三年(503年)。他的祖父沈瑀曾任南梁寻阳郡太守,父亲沈续则是王府记室参军。沈炯年少时以其杰出的才能著称,起初担任王国常侍,后升任尚书左民侍郎,外调为吴县县令。
侯景之乱爆发时,吴郡太守袁正君入援京师,沈炯被委任为监郡台。随着京城陷落,侯景部将宋子仙占领吴兴,派遣使者召见沈炯,希望他担任书记。尽管沈炯以患病为由拒绝,但仍遭到宋子仙的愤怒,差点因此被斩首。幸运的是,由于路上的一棵桑树阻挡了他的行刑,他得以被救。最终,宋子仙还是强迫他担任书记。宋子仙失败后,王僧辩听说沈炯的名声,通过军中购买的方式得到了他,并给予丰厚的报酬。从此,所有的军事文书都出自沈炯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