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网站发布《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1]
通知解读
《通知》提到,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及相关事故时有发生。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下称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统计,2021年1月至3月,全国共有1385处煤矿累计显示瓦斯超限报警信息37608条、一氧化碳超限报警信息105831条,少数煤矿高频率、高浓度、高时长超限报警。3月下旬以来,山西华阳集团石港煤业、贵州省毕节市东风煤矿连续发生2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被困。为切实加强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治理,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及时有效处置瓦斯超限等报警的重要意义。瓦斯是煤矿安全的“第 一杀手”,是造成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主要灾害。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防超限就是防事故”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的通知》(矿安〔2021〕9号),将防范瓦斯超限作为遏制瓦斯事故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等报警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倒逼煤矿企业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加大瓦斯等灾害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建立完善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工作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处置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内容,结合信息化工作实际,开展“互联网+监管监察执法”。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每日开展以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巡检,形成分析报告,实施闭环管理。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不正常、联网数据显示瓦斯超限等异常未处置、矿领导未带班下井等情况,要及时进行调度分析,了解相关情况,督促煤矿企业查明原因、进行处置;需要现场核查的,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瓦斯等异常分析处置制度,发生瓦斯超限、一氧化碳超限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停电撤人,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应急处置后要及时将超限原因分析和处理措施等录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置不及时、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