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是指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文简称“发改委”)批准后,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国家级示范区,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1][2][3]
产城融合示范区是指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在促进产业集聚、加快产业发展的同时,顺应发展规律,因势利导,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加快产业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为新型城镇化探索路径,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动作用,经过努力,该区域能够发展成为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城市服务功能完善、边界相对明晰的城市综合功能区。[1][2]
2016年10月,发改委确立了全中国首批58个产城融合示范区;2023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联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公布了50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4][5]
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区域协同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1]
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