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剩余价值(英文名:Relative Surplus Value[1]),政治经济学术语,是指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剩余价值。[3] 由于受到工人生理、社会和道德因素的制约,不可能通过无限制延长工作日的办法来增加剩余价值。因此,为了增加剩余价值,资本家就要通过以较少的时间生产出工 资的等价物的各种方法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条件是降低劳动力的价值,这就需要提高维持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所需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因此,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的结果,需要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彻底的革命。[5]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是资本家提高剥削程度的两种基本方法,二者的区别在于绝对剩余价值是通过延长工作日的方法来获得,相对剩余价值则是通过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办法来获得。[6]
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提高了工人在生产中的协作能力,此外,追求定量的相对剩余价值,可以促进资本周转循环,相对剩余价值的形成,也推动了企业技术的进步。[7]
由来
马克思于1867年出版了《资本论》,提出了其核心理论——剩余价值学说。所谓剩余价值,就是由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是资产阶级不付出任何等价物就占有的价值的一般形式。马克思将剩余价值分为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两种形式。绝对剩余价值是指通过把工作日延长到超过必要劳动时间而生产的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由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产生的剩余价值。通过对剩余价值的起源和本质、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或转化的详尽分析,马克思发现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本质,揭开了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剥削的秘密,阐明了资本主义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运动规律,指出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