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中国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概念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英文名:Average Indexed Monthly Earnings),[1]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中,有关基本养老金计发的一项指标,并用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2][3]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其中平均指数由各年缴费工资与对应年份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取均值得出,该指标能够反映参保人员在整个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平均水平;其实质是将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按退休前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指数化调整,通过消除地区和时间差异,形成可比较的月均值,以反映整体缴费水平。[3][4][5]

定义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中,有关基本养老金计发的一项指标。[2][3]

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