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日,湖南省株洲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1] 通告内容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和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外出活动。从8月2日起,除从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企业生产、工程项目建设、医疗保障、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服务窗口及有关紧急公务的人员外,主城区(含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云龙示范区)内其他市民一律居家休息3天,不得外出串门活动,属地要统筹保障好居民生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管理责任。全体市民近期原则上不离开株洲市域,如因要事确需离开株洲,须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执行关闭场所的规定。对已明确要求暂停开放的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麻将馆、电影院、宗教场所等,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