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湖北省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98项;截至2024年,湖北省已公布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62项,其中,新增项目52项,扩展项目110项。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等。[1][2] 简介
《湖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湖北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文化多样性,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批遗产
一、民间文学(共计1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