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灾害[1][2][3]是指由于生态系统平衡改变所带来的各种始未料及的不良后果。这一概念与生态冲击、生态报复以及自然包袱的含义相似。
含义
由于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常采用片面的、单向的技术手段去“征服”大自然,从而导致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在取得短期成效后,后续的影响可能会抵消甚至摧毁前期的努力成果。人们往往专注于眼前的直接利益,忽略了环境在人类活动下的长期缓慢的不良变化,不知不觉地承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自然报复”。例如,中国许多地区的植被曾经繁茂,但由于战争和不当耕作,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沙漠化。随意排放污水、堆放垃圾、使用生物化学物质灭蚊除藻、筑坝开挖河流、施用淤泥等活动都可能导致水源和土壤的破坏。然而,人们只相信在单项专业中训练有素的专家和专家工作部门分别对自然采取的行为,未能意识到这些部门的分别作用可能互相抵消,进而破坏自然界的完整性。直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全球工业化的发展,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产生的显著影响引起了广泛关注。此后,环境科学研究逐渐兴起,全面研究人类活动的正面和负面效应,预防生态灾难或自然报复成为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新指南。 类型
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