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亮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
范亮亮,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辽宁大连人,清华大学工学博士,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2][3][4]
2025年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范亮亮受贿、串通投标一案,对被告人范亮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五万元。对被告人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2]

人物履历

历任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行政副中心通州区建设协调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通州区张家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等职。[3]
2019.10,任通州区漷县镇党委书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