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家监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该条例的制定旨在推动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4][5][3]
2021年7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后于2021年9月20日公布实施。[1]2025年4月27日,《条例》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修订通过,于6月1日发布实施。[2]

发展历程

2021年7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这是国家监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后于同年9月20日起实施。[1]
2025年4月27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6月1日,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