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式手榴弹(67式木柄手榴弹),是由1963年式木柄手榴弹改造而成的手榴弹,它主要解决了63式木柄手榴弹使用不安全、投掷时早炸和易受潮瞎火等问题。[1] 67式手榴弹于60年代中期研制,1967年完成设计定型。67年式手榴弹由弹体、木柄、发火装置三部分组成,弹体 由0.5厘米厚的铸铁制成,内装38gTNT炸药,[3]木柄用于连接弹体容纳发火装置,并便于投掷,木柄上端有弹盖和防潮纸;发火装置由拉火环、拉火绳、火帽、拉火簧、导火索和雷管组成,用于发火、延期和引爆炸药。[1] 发展历史
1969年5月,甘肃九九一二厂,参照山西三四二厂、山东七三二厂提供的技术资料,开始试制67式手榴弹,是在63式木柄手榴弹基础上改进而成的,主要是为解决63式木柄手榴弹存在的使用不安全、投掷时早炸和易受潮瞎火等严重问题而研制的。[2][4] 1970年8月试制出产品150枚,经测试质量均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紧接着又试制两个月,生产出手榴弹1000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驻厂军事代表、质量检验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及老工人,共同对产品进行了全面技术性能鉴定,其结果: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要求,但部分产品有半爆、瞎火现象。经解剖分析,是导火索受潮所致。同年10月11日,由甘肃省国防工办组织的鉴定检查组,对工厂的工艺装备、产品性能做了全面试验与审定,认为产品质量符合技术验收条件,同意正式投入批量生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