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是山西省的地方法规,旨在规范和促进地方红十字事业发展。该条例于1996年8月1日由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开始施行。2024年4月22日,山西省司法厅就《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1][2] 历史沿革
1996年8月1日,《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由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实施。2024年4月22日,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求,山西省司法厅启动了对该条例的修订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订草案的意见。
条例全文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