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唐山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唐山市人民政府是河北省唐山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河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
唐山市的人民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唐山市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1]
现任河北省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田国良[2]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唐山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