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同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
陈希同(1930年6月-2013年6月2日),汉族,四川安岳人,1949年12月入党,1948年10月参加工作,1948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市长。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决定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6年。1998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希同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5月31日陈希同被保外就医。2013年6月2日病亡。

人物生平

陈希同,1930年6月出生于四川省安岳县。1948年18岁时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同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青年同盟。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北京解放之初,做过一段时间的基层工作,历任中共北京市西单地区街道工作组成员,北京市公安局内城二分局十二派出所副所长,北京市公安局内城二分局人事股副股长、文书股股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