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指导师是指具备一定心理学、社会工作知识与技能,从事社会心理工作指导的专业人员,社会心理指导师必须具有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理论与实操能力,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的视角和理念,助人自助,积极干预和调适社会群体与个人心理健康发展需求,以塑造社会良好心态和个人心理健康为价值取向,建立和健全社会心理工作体系。 政策背景
根据《北京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京社领发〔2019〕4 号),“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制定和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社会心理指导人才岗位能力培训体系”。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心理指导人才培训纲要》(京社委心服发〔 2020〕13号)要求,三年培养5000名社会心理指导人才专业化队伍。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履行‘枢纽型’社会组织职能,制定和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社会心理指导人才职业能力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制定社会心理指导人才管理规范、服务标准、教育培训及岗位要求,定期进行考评。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建立《社会心理指导师》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已于2020年11月、2021年5月、2021年11月、2022年5月组织四次《社会心理指导师(初级)》在线考试,共有5996人取得《社会心理指导师(初级)》职业能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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