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6年之前,全国范围内的春节文艺晚会只有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当时从宣传公安形象方面考虑,时任公安部部长的阮崇武提议,公安部要与中央电视台合作,也搞一台春节文艺晚会。这项工作落到了政治部宣传处的头上。该晚会已于2013年停播。[1][2] 创办
“当时我们没有任何文艺工作团体,没有创作班子,没有演员,这是最大的难题。”时任宣传处处长的徐良志回忆道。
当时已形成规模的两大春晚的主办方,一个是中央电视台,另一个由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合办,中央电视台拥有全国最优秀的文艺演出资源,办一台晚会对它来说并不存在创作与演员方面的困难,总政则有总政歌舞团,更不愁无米下锅。相形之下,紧随其后的公安部春晚,有些无从下手。当时中央电视台的负责人从中帮助,决定了公安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操作公安部春晚的合作方式,即晚会的主题与内容由公安部来出,中央电视台文艺处指派导演,由导演搭班子找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创作、排演。从收视率上考虑,双方都认可整台晚会不光要有公安的内容,还要有艺术的、好看的娱乐节目,要有明星、大腕这样的基本原则。比如当时晚会上必不可少的相声节目,公安部要求有公安工作内容,中央台就找姜昆等腕儿,向他们提出要求 后,他们再进入创作。像歌曲创作,阎肃、宋小明等都是公安部春晚最早的合作者。直到现在,中央电视台与公安部的这种基本合作模式也一直保持着。在公安部方面,部领导亲自过问和参与了节目内容的审定,最初由宣传处拟定一份体现部领导意图的总体说明,呈交领导,领导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定下来。徐良志回忆说:“第一届的公安部春晚先是剪了个毛片,部长和我们在部长会议室看,看完后部长提了几点意见,修改后初二就在中央台放了。”这一次的尝试,为以后的连续举办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