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克勤,男,汉族,1957年10月生,安徽临泉人,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曾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0年8月13日,杨克勤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1年5月1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杨克勤受贿案,对被告人杨克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杨克勤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人物履历
1978.10——1980.07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