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种(Mongoloid),是人种划分中的一个概念,最早由德国自然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提出,是他划分的五大人种之一[1][2]。
1775年,德国解剖学家布鲁门巴哈根据颅骨测量研究结果,将全人类划分为五大人种,包括白种、高加索人种(Caucasian),黄种、蒙古人种(Mongolian),棕种、马来亚人种(Malayian),黑种、埃塞俄比亚人种(Ethiopian)和红种、阿美利加人种(American)[2]。蒙古人种最初生活在东亚、东南亚、中亚以及西伯利亚等地区,亚洲蒙古人种可分为北亚、东亚、南亚三个人种支系。一支北亚人沿阿拉斯加陆桥进入美洲大陆,发展为印第安人;另一支南亚人则扩展到南太平洋诸岛屿。该人种的主要特征有:淡黄色的皮肤,浅栗色的眼睛,多为黑色的直发,体毛及胡须均不明显,面部中等,颧骨较平,鼻梁中等,两眼内角具有特别的毗褶。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种划分的科学性遭到了国际学界的质疑。美国人类学协会在1998年发表声明称,不同种族之间只有6%的基因差异,94%的体质差异都存在于种族内部[3]。“人种”是一个带有殖民色彩的概念,因而不主张使用。
概念演变
1775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