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

由中国上海市的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
上海市律师协会,是由中国上海市的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组成的社会团体,受上海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对律师行业实施服务和管理,位于中国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2][3]上海市律师协会具有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等职能。[3]
1979年4月10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恢复建立上海市律师协会。1980年,上海市律师协会正式建立,并建立了上海市第一、第二法律顾问处。至1983年,上海市22个区县均成立法律顾问处。1992年,上海市律师协会迁入“律师会堂”办公,成为中国首家入驻以“律师会堂”命名的办公大楼的律师协会。2006年,上海市律师协会迁入了拥有自主产权的办公楼(均瑶国际广场33-35楼)。[4][5]上海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由会员(凡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上海市执业律师即为协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为协会的领导机构,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进行选举。下设由正副会长牵头的各种专门委员会,开展业务研究活动。[3]
2001年,上海市律师协会获得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特等金奖。2018年11月,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上海市律师协会组建首届“进口博览会法律服务团”,为博览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2019年3月,建立上海市律师协会陈列馆,以“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为主题,展现了上海作为中国律师制度的发源地之一以及律师行业发展的脉络。[4][5]

主要职能

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 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编辑出版《上海律师》、《律师业务资料》等刊物,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开展律师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律师福利事业;同境内外律师团体和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全国律协和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