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事件

1886年发生于长崎的事件
长崎事件旧称“长崎兵捕互斗案”,简称“崎案”,[1]又称“镇远骚动”,[2]日本外交文献称为长崎清国水兵暴行事件,是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北洋水师造访日本长崎期间,日本警察与中国水兵之间发生的暴力冲突事件。[1][3]
明治维新后,日本军国主义势力扩张,想要主导亚洲英国俄国也加剧了在东亚的利益争夺。清廷为应对局势变幻,在德国订购“定远”“镇远”等铁甲舰以加强海防。光绪十二年(1886年)7月,在中俄就边界问题举行勘界会议期间,清北洋大臣李鸿章为了防止沙俄对朝鲜半岛的进一步侵略活动,同时也是为了阻止朝鲜联俄抗英策略的实现,特派水师提督丁汝昌率舰队巡航游历以壮声势,并特意将舰船检修点选在日本。8月9日,这些强于日本舰船的铁甲舰在长崎停靠后引发日本民众的羡慕和不满。[1][4][5][6]同年8月13日,几名北洋水兵上岸观光购物时,与日本警察发生纠纷,致使一名北洋水兵轻伤,一名日本警察重伤。两日后,约60名北洋水兵在上岸歇息期间,突然遭到日本警察同数百日本民众有组织的袭击。[1][7]猝不及防间,北洋水兵伤亡54人,[8]日方仅死亡警察1人,另有29人受伤。[9]事件发生后,双方互相指责,不肯妥协,交涉半年无果。而案件审理陷入僵持后,日本考虑到和清廷交恶后在东亚的利益会受损,而自身实力还不足以与北洋水师抗衡,在德国介入后,其只好同意与清政府恢复谈判。[7][10]光绪十三年(1887年)2月3日[a],中日两国在德国调停下达成最后协议,将长崎事件定性为“因言语不同,彼此误会”,规定对死伤人员“各给抚”,而日方自始至终没有表示这是己方的错误。[9]
长崎事件使中日关系走向低潮,加深了日方对北洋舰队的认识,并成为日本扩军备战的借口。事后,日本军国主义势力通过不断渲染中国铁甲舰威胁论,鼓吹增加军费、加强海军。日本政府也出台各种政策,拟购买、制造新式巡洋舰以迅速赶超北洋水师[1][7][11]清政府沉醉于长崎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微弱优势,放缓、停止了发展海军,历史学者张兆敏认为,这为甲午海战中北洋水师的惨败埋下伏因。[7][12]

事件背景

日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