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乡[1]位于福建省古田县[2][3]境中西部,东临吉巷,西及西北部与凤都、凤埔相邻,南部毗邻新城,东南方向隔着古田水库与泮洋遥相对望。历史上,宋朝时属于建东乡崇礼里,元代至明朝期间隶属于建东十都至十一都,清朝末期则归于西乡十都至十一都。民国时期改为第一区。新中国成立后初期设立为第一区,1959年将环湖九个大队合并成立湖滨公社,1984年10月更名为湖滨乡。乡政府所在地为新城614路。全乡总面积约为88平方公里,其中包括耕地约1.13万亩,林业用地约5.45万亩。截至统计时间,共有居民2501户,总人口数达到13907人。下辖13个行政村。
历史沿革
湖滨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宋代,当时属于建东乡崇礼里。随着时代的变迁,该地区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在元代至明朝期间,它属于建东十都至十一都。到了清朝末期,又归属于西乡十都至十一都。进入民国时期,区域被划分成第一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初仍称为第一区,直到1959年,为了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将环湖九个大队整合成立了湖滨公社。1984年10月,正式更名为湖滨乡。
自然地理
湖滨乡地处翠屏湖畔,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尤其是山湖资源。这些条件为其发展水果种植和水产养殖产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水果生产在当地具有悠久的传统,现有果园面积达1.3万亩,年产水果约3000吨,在全县各乡镇中位居首位。主要栽培的水果种类包括柑橘、蜜柚、桃李、柿子、葡萄、杨梅等。其中,湖滨蜜柚和湖滨雪柑分别在1990年的省级水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油奈更是获得了全省单株评选的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