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行政协定

日美行政协定
《日美行政协定》,是1952年2月28日日美两国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第 3条规定,在东京签订的协定的国际约定。

背景

1952年2月28日,日美两国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第 3条规定,日本政府代表冈崎胜男,美国政府代表迪安腊斯克、厄安约翰逊在东京签订了《日美行政协定》。协定正文有29条。
1952年4月28日《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和《日美行政协定》同时生效。条约执行中,由于连续发生美军暴行事件,引起日本人民的强烈反对。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