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行政协定
日美行政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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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行政协定》,是1952年2月28日日美两国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第 3条规定,在
东京
签订的协定的国际约定。
背景
1952年2月28日,日美两国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第 3条规定,日本政府代表
冈崎胜男
,美国政府代表
迪安腊斯克
、厄安
约翰逊
在东京签订了《日美行政协定》。协定正文有29条。
1952年4月28日《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和《日美行政协定》同时生效。条约执行中,由于连续发生
美军
暴行事件,引起
日本
人民的强烈反对。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