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公十三忌记载于《四库全书》,又称“杨公忌日”,是指一年中有十三天“诸事不宜”。[1][2][3] 杨公十三忌始于宋堪舆术士杨筠松,他一生有十三次被害,但因其救人无数,福德深厚,所以得到神明庇护,从而每次都能有惊无险,得以幸存。杨筠松的弟子根据他十三次受害的时间节点,将这十三次称之为“十三忌”。[2][4]这十三个“忌日”分别是: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 七月廿[niàn]九、八月廿七、九月廿五、十月廿三、冬月廿一、腊月十九。[3][4] 出处
我们可以参阅《四库全书·钦定协纪辩方书》卷三十六《辩伪》,第811-1019页的《杨公忌》词条有:“世俗多畏杨公忌,通书亦多载之。谓其日不宜出行,举事犯之不利,皆因未悉其原委,故为所惑耳。今按其说乃是室火猪日,其术元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