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人口

居住于城市、集镇的人口
城镇人口(英文名称:urban population[1])是指居住于城市、集镇的人口,主要依据人群的居住地和所从事的产业进行归类。在中国大陆,“城镇人口”是1990年代前后统计学领域渐渐使用较多的用语,以代替之前非农业人口。在统计上,城镇人口为在城镇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人口。[2]
“城镇人口”的特点是所从事的产业为非农业生产性产业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一般认为城镇人口占有率的高低反映出一个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或城市化水平。[3]
2021年5月11日,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4]2025年1月,国家统计局消息,2024年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67.00%,比2023年末提高0.84个百分点。[5]

历史沿革

1955年,国务院规定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人口占50%强的居民区或人口在1000——2000人之间,其中非农人口在75%以上的居民区都为城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