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人口是指居住于城市、集镇的人口,主要依据人群的居住地和所从事的产业进行归类。“城镇人口”的特点所从事的产业为非农业生产性产业(自然经济)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一般认为城镇人口占有率的高低反应出一个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或城市化水平。在中国大陆,“城镇人口”自1990年代前后在统计学领域渐渐使用较多的用语,以代替之前非农业人口。 在统计上,城镇人口为在城镇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人口。
2021年5月11日,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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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关于“城镇”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联合国将世界各国采用的定义与方法归为5类:①以行政上自治的市、区为准;②以聚居的人口规模下限为准;③以具备某些城市特征,如良好的道路、成排的建筑、公共服务设施、供电、法庭、警察局等为准;④以当地政府所在地为准;⑤以从事非农业劳动人口的百分比为准。城镇人口的划分标准,随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