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

2022年10月起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子烟》(GB41700-2022)是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8日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界定了电子烟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电子烟设计与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给出了标志和产品说明书。该标准适用于电子烟及电子烟组件,不适用于其他烟草制品。[1][2][4]2026年4月,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部分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5]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意味着中国电子烟长时间以来无国家标准生产阶段的结束,对行业具有重要意义。[6]

发布背景

电子烟,作为香烟的电子模仿品,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其中不乏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商家将售烟实体店开到了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增加了未成年人接触、购买烟的便利性。除了容易购买,口味多样刺激也是吸引未成年人的另一个原因。有的商家借助自建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等网络媒介引诱传播、售卖电子烟,宣传对年轻人颇具吸引力的“果味、花香味、甜味、饮料味道等各类调味电子烟”;有的电子烟商家甚至以“酷炫”“健康”“时尚”为噱头引诱未成年人购买吸食。[4]
由于电子烟在网络和线下渠道销售带来的易得性,让青少年对电子烟接触的比例不断上升。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19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初中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4.9个和1.5个百分点。[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