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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暹-抖音百科
崔暹(?-559年),字季伦,博陵安平人,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三房,汉代尚书崔寔之后。曾祖父崔蕃,祖父崔天护,父崔穆,曾担任州主簿。崔暹的政治生涯充满波折,但他一直受到高欢和高澄父子的器重。崔暹是北齐时期的一位重要官员,以清正廉洁和勇于弹劾权贵而闻名。他字季伦,出生于博陵安平(今山东益都西北),是东汉尚书崔寔的后人。崔暹在年轻时曾隐居北海,后来得到高欢的赏识,被任命为丞相长史、左丞等职,并主持制定《麟趾格》律令。在武定初年(543年),他担任御史中尉,因其清正不阿,不畏权势,弹劾了多位高官,包括尚书令司马子如、咸阳王元坦等,使他们被免官,因而在朝廷内外受到敬畏。[1][2] 崔暹不仅在政治上有着显著的成就,他还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举荐人才,如推荐了邢邵等。他的品格和行为得到了高欢、高澄、高洋等北齐统治者的高度评价。高欢曾称赞他"尽心为国,不避豪强",而高洋则称他"清正,天下无双"。[3] 崔暹的一生充满了波折。在高澄去世后,他遭到司马子如等人的诬陷,被文宣帝高洋治罪,流放至马城服苦役,后又被锁赴晋阳,但最终因查明无罪而被释放,并恢复官职。他在天保十年(559年)去世,高洋对他的去世感到非常悲痛,并追赠他开府仪同三司的荣誉。 崔暹的家族成员包括他的父亲崔穆、妻子赵郡李氏、儿子崔达拏、儿媳渤海高氏(乐安公主)、妹妹博陵崔氏以及孙子崔履行。崔暹的故事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成为了后世推崇的清官典范。[4][5]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