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史

20世纪下半叶兴起于美国的史学观念
全球史(Global History),又称世界史(World History)或国际史(International History),是一种从全球视角研究历史的学术领域。在全球史的研究实践中,学者们通过跨国家、跨地区、跨民族、跨文化的视角,探究历史现象的互动性和整体性。尽管全球史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但学者们在其基本理念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包括打破民族国家界限、整体观、互动观、反欧洲中心论以及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应用。全球史的研究主题可分为通史类、区域性、专题性以及微观个案等多个层次,每个层次都有其特定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全球史是近年来一种新兴的史学观念,也是一门新兴的历史学分支学科,它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历史学对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一种反应。[1]

与世界史的关系

要理解“全球史”与“世界史”之间的关系,还得从欧美与中国的史学及学科传统谈起。欧洲自基督教史学产生起,形成了宏观人类史的编纂传统。17世纪以后,以欧洲为中心的“普世史”、“世界史”、“通史”等宏观世界史著作贯穿于西方史学之中。然而,到了19世纪中叶,随着职业历史学的产生,欧洲史学开始依赖档案资料和局限于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史由此兴盛起来。到了20世纪上半叶,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和汤因比的《历史研究》陆续出版,打破民族国家界限的综合历史著作才又开始复兴。不过,这些历史著作大多存在两个局限,一是以欧洲史为中心;二是将各地历史简单地罗列在一起,缺乏相互联系。
1963年,威廉·麦克尼尔的《西方的兴起》出版,被普遍认为是“新世界史”(全球史)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它试图克服上述两个局限。麦克尼尔从全球视野和互动视角来考察历史的做法,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逐渐得到史学界的认可。于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新世界史”在美国的研究和教学中发展起来,并且到80年代末发展成为大学中一门培养人才的学科。由于此前欧美的教育体制中没有“世界史”专业,因此他们用了“世界史”(而不是“新世界史”或“全球史”)作为这门新兴的历史学分支学科的名称。当然,也有少数学者提出“全球史”应主要指近现代以来全球化的历史,应与“世界史”区别开来。但是,大多数欧美学者认为,“世界史”、“新世界史”、“全球史”三个概念并无多大差异(而且它们经常被混用),都意味着一门区别于已有国别史和地区史的新学科,主要标识是以跨国家、跨地区、跨民族、跨文化的历史现象为研究对象,从广阔视野和互动视角来考察历史。20世纪90年代末,当这一史学观念传到我国时,一方面因为我国已有自己的“世界史”概念和学科,另一方面为了体现其新史学的特征,我国史学界一般称之为“全球史”。[1]

基本理念与研究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