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球(free-kick)是一种在足球比赛中出现犯规后恢复比赛的方式,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可将球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球在进入球门前必须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主罚任意球时,皮球必须摆放平稳,且罚球队员不得在其他队员触及球前再次触球。当皮球被踢出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基本规则
主罚任意球时,皮球必须摆放平稳,且罚球队员不得在其他队员触及球前再次触球。当皮球被踢出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防守方需要距球至少10码(9.15米),除非已经处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进攻方选择任意球快发时除外。[1] 主裁判罚直接任意球时,单手平举指向进攻方向。主裁判罚间接任意球时,手臂上举,当球发出后,手臂放下。如果主裁判未正确示意间接任意球,而球被直接踢入球门,则必须重罚间接任意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