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届电视文艺星光奖

由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的政府奖项
第27届电视文艺“星光奖”,是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的电视类奖项,以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三性统一”作为评判标准,该奖项是中国电视最高级别的奖项。[3][5]第27届电视文艺“星光奖”颁奖典礼于2022年11月1日在北京首钢园举行。[1][6]
第27届电视文艺“星光奖”的评选范围是2020年至2021年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地方电视台播出的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等六大类作品。[6]第27届“星光奖”共收到报送作品454部,最终69部作品入围,获奖的14部作品从入围作品中产生。[3]

评选历程

征集作品
1.各初评单位负责向制作单位征集本地区本单位的参评作品。
2.制作单位参评“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须准确填写《第27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见附件1),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向初评单位提交节目的播出版完整视频和相关参评材料。
3.制作单位参评“电视文艺栏目”须准确填写《第27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2),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向初评单位选送3期节目的播出版完整视频和相关参评材料。参评栏目开播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方可参加“电视文艺栏目”的评选。选送的3期节目播出时间须在本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内
组织初评
1.各初评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开展初评初审工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数额进行初评和报送。
2.出具初评工作报告,包括初评情况介绍、初评结果目录清单、初评小组成员名单等,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在线填报
1.各初评单位确定一名管理员,请于2月25日前联系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申请账号(请见第十二项)。
2.管理员凭账号登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审系统,对已通过初评的作品进行信息填报;在“初评结果管理”一栏,填写管理员有效联系方式,上传初评工作报告
邮寄材料
初评单位按照本通知中的“参评材料报送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参评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星光奖”评委会办公室
以上参考资料[7]